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:“兰州牛肉拉面”商标合法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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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兰州市商务局获悉,备受市民关注的“兰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”商标二审案终于尘埃落定。1月24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:维持一审有关“兰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”商标合法有效的判决。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的来龙去脉据了解,2007年,兰州市举办首届“中国兰州牛肉拉面节”期间,兰州市政府作为主办方,兰州市商贸委(兰州市商务局的前身)作为承办方,通过媒体面向全国征集了“兰州牛肉拉面商标”图案,共收到来自全国30个省、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参选作品449件。经过有关部门、专家学者和行业代表、企业代表两轮评选,初步确定了20件作品。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面向兰州市民进行了投票评选,根据市民投票结果,选出4件得票高的作品,经各方评议最终确定了商标及图案。